目前線上:
459
人,瀏覽人次:
95303004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設置訪問研究學人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8月29日
制定依據
1.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中華民國103年1月15日修正 (現行法規)
第二條(任務)
中央研究院為中華民國學術研究最高機關,任務如下: 一、人文及科學研究。 二、指導、聯絡及獎勵學術研究。 三、培養高級學術研究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