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總統府選拔模範公務人員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1月04日

制定依據

1. 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潛能激勵辦法 中華民國88年4月17日
  模範公務人員之選拔,中央機關由總統府、國民大會、國家安全會議、
  五院、各部、會、處、局、署及同層級之機關等,地方機關由省(市)
  政府、縣(市)政府,分別主辦,每年定期舉辦一次,其名額及詳細規
  定,由各主辦機關自行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