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院設置利益衝突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利管會)辦理本院利益衝突 管理事項,其設置要點另定之。 有關人體研究及人類研究相關利益衝突事項,由本院醫學研究倫理委 員會或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倫理委員會管理及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