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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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級農會設置員額及提撥用人費計算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1月06日

制定依據

1. 農會人事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93年11月30日
  農會依其總收益比率計算最高設置員額,其計算基準,在省由中央主管
  機關定之;在直轄市由直轄市主管機關擬訂,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後實施。
  農會依前項基準計算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員額,稱為核定員額。
  農會基本用人費包括薪給、退休資遣撫卹準備金、休假旅遊補助費、不
  休假獎金、考核獎金及農會員工依法應負擔之保險費用等一切直接間接
  人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