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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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委託縣(市)政府辦理放領公有耕地專案核准分割執行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5月22日

制定依據

1.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089年06月07日
  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七款所稱執行土地政策及農業政策者,係指下列事項
  :
  一、政府辦理放租或放領。
  二、政府分配原住民保留地。
  三、地權調整。
  四、地籍整理。
  五、農地重劃區之農水路改善。
  六、依本條例核定之集村興建農舍。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
  為執行前項第一款至第六款事項,必要時,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辦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十六條第七款規定,專案核准耕地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