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809
人,瀏覽人次:
68460958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11月11日
制定依據
1.
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
中華民國087年11月11日 (現行法規)
第五條(關稅局之設置)
本局為稽徵關稅及執行關務需要,得報經財政部核轉行政院核定,於國 內必要地區設置關稅局。 前項關稅局,依其業務之繁簡分為一、二、三等局,其組織通則,另定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