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高級中學申請入學實施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1月23日

制定依據

1. 高級中學法 中華民國088年07月14日
  本法所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教育局;在縣(市)為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