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類科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之國民中、小學部及國民中、小學藝術才 能班學生之入學採鑑定方式,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家長申請登記 ,不受學區之限制。
本法第十二條藝術才能班學生之入學鑑定,由該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公 開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