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工程會)為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確保公共工程施工成果符合其設計及規範之品質要求,並落實政府 採購法第七十條工程採購品質管理及行政院頒「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 理制度」之規定,爰訂定本要點。
一、為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之負面影響,秉生態保育、公民參與 及資訊公開之原則,以積極創造優質之環境,爰訂定本注意事項。
本點未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