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之職掌如左: 一、民航事業發展之規劃與政策之擬訂事項。 二、國際民航營運計畫、國際民航組織及國際民航合作之聯繫、協商與 推動事項。 三、民航運輸業之管理督導事項。 四、飛航標準之釐訂及飛航安全之策劃、督導與航空技術人員之培育與 訓練事項。 五、航空通訊、氣象及飛航管制之規劃、督導與查核事項。 六、民航場站及助航設施之規劃建設事項。 七、軍、民航管制之空域運用及助航設施之協調聯繫事項。 八、民航設施,航空器材之籌補、供應、管理及入出口證照之審核事項 。 九、其他有關民航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