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移送信用保證方式及通知 本項貸款移送信用保證、展期及逾期之通知、代位清償之申請、收回 款之處理等各項作業,均由承貸銀行總行彙總後,按本基金另訂之「 信扶專案創業貸款信用保證彙報作業說明」所訂格式、通知期限等相 關規定,通知本基金。 專款不足支應需履行之保證責任時,由中信慈善基金會補足之,未補 足前本基金得暫停代位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