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觀光文學藝術作品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6月14日

制定依據

1. 發展觀光條例 中華民國90年11月14日
  主管機關為加強觀光宣傳,促進觀光產業發展,對有關觀光之優良文學
  、藝術作品,應予獎勵;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中央主管機關,對促進觀光產業之發展有重大貢獻者,授給獎金、獎章
  或獎狀表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