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一百零三年度金視獎獎勵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2日

制定依據

1. 有線廣播電視法 中華民國96年1月29日
申請籌設、營運有線廣播電視案件符合下列規定者,審議委員會得為許可
之決議:
一、申請人之財務規劃及技術,足以實現其營運計畫者。
二、免費提供專用頻道供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當地民眾播送公益性、
    藝文性、社教性等節目者。
三、提供之服務及自製節目符合當地民眾利益及需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