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8月22日

制定依據

1. 長期照顧服務法 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 (現行法規)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提供之項目如下:
一、有關資訊之提供及轉介。
二、長照知識、技能訓練。
三、喘息服務。
四、情緒支持及團體服務之轉介。
五、其他有助於提升家庭照顧者能力及其生活品質之服務。
前項支持服務之申請、評估、提供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