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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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譽國民之家辦理自費入住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22日

制定依據

1.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 中華民國112年5月24日 (現行法規)
安置就養之機構,由輔導會設立,定名為榮譽國民之家。
輔導會得視就養機構設備容量,以自費方式,安置退除役官兵之眷屬、遺
眷及民眾。
前項安置之申請資格、條件、優先順序、作業方式、收費標準等相關事宜
,由輔導會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