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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在臺灣地區委託臺灣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5日
制定依據
1.
中央銀行法
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 (現行法規)
第十四條(委託代理發行貨幣)
本行於必要時得分區委託公營銀行代理發行貨幣,視同國幣;其有關發行 之資產與負債,均屬於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