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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在臺灣地區委託臺灣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1年7月15日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50年6月30日行政院臺五十財字第3979號令訂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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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59年2月28日行政院臺五十九財字第1674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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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69年2月26日行政院臺六十九財字第2148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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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 69年5月13日行政院臺六十九財字第5378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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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 70年11月25日行政院臺七十財字第16876號令修正發布第13條條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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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81年7月30日行政院臺八十一財字第26587號令修正發布第11條、 第13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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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中華民國89年1月26日行政院臺八十九財字第02473號令修正發布第14條條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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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91年7月15日中央銀行台央發字第 0910040284號公告發布該法規 施行期間已於91年6月30日屆滿當然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