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劃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農業(包括農、林、漁、牧業,下同)政策、法規之擬訂及督 導事項。 二、關於農業施政計畫、中、長期發展方案與重要業務項目之擬訂、策 劃、督導及管制考核事項。 三、關於農地政策之研擬及配合事項。 四、關於國內外農業相關資料之蒐集及分析事項。 五、關於農業發展計畫之審核及督導事項。 六、關於農業資訊、電子化政策與相關業務之策劃、推動、協調、督導 及計畫之審查事項。 七、其他有關農業企劃事項。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