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寵物登記管理及營利性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業管理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12月31日

制定依據

1. 動物保護法 中華民國090年12月21日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十九條第二項發給寵物身分標識、寵物
  之遺失認領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核發許可,應收取費用;其收費標準,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