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108年全國職場達人盃-木漆藝作類群技能競賽計畫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6日

制定依據

1. 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10月19日
技能競賽職類之技能規範,包含競賽試題之命題內容、使用材料、工具設
備及競賽程序等相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技能競賽之辦理期程如下:
一、全國技能競賽(含分區技能競賽),每年舉辦一次。
二、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每二年舉辦一次。
三、國際賽國手選拔賽,每二年舉辦一次。
四、展能節國手選拔賽,每四年舉辦一次。
五、其他為特定目的舉辦之技能競賽,中央主管機關得不定期辦理。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因故停辦者,應於年度開始一個月內公告之。
第一項技能競賽於競賽前,應成立競賽大會(以下簡稱大會),負責處理
競賽事務及執行競賽規則等各項事務。
參加國際技能競賽與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得成立籌備會,負責經費
籌措與運用、國手培訓及組團參賽等各項事務。
前項籌備會之組成及人員,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技能競賽簡章,公告辦理之職類、參賽選手年齡、資格
、報名及競賽等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