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74
人,瀏覽人次:
91534912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票券金融公司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授信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2月4日
制定依據
1.
票券金融管理法
中華民國99年6月9日
第三十二條(票券金融公司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之建立)
票券金融公司對資產品質之評估、損失準備之提列、逾期授信催收款之清 理及呆帳之轉銷,應建立內部處理制度及程序;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