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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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期貨商法令遵循單位應辦理事項作業程序參考範本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2月17日

制定依據

1. 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中華民國096年12月18日
  負責法令遵循之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建立清楚適當之法令傳達、諮詢、協調與溝通系統。
  二、確認各項作業及管理規章均配合相關法規適時更新,使各項營運活
      動符合法令規定。
  三、訂定法令遵循之評估內容與程式,並督導各單位定期自行評估執行
      情形。
  四、對各單位人員施以適當合宜之法規訓練。
  五、督導海外分支機構遵循其所在地國家之法令。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辦理之事項。
  法令遵循自行評估作業,每年至少須辦理一次,其辦理結果應送法令遵
  循單位備查。各單位辦理自行評估作業,應由該單位主管指定專人辦理
  。
  前項自行評估工作底稿及資料應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