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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信託財產淨資產價值之計算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8月5日
制定依據
1.
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4年8月7日
第二十二條
除約定條款另有約定外,信託業應於每一營業日就各集合管理運用帳戶分 別計算其每一信託受益權之淨資產價值。 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信託財產之淨資產價值之計算,由同業公會擬訂計算標 準,報請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