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九十三年度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課程配當表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2月23日

制定依據

1. 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 中華民國92年4月8日
  本訓練採密集訓練方式辦理。
  本訓練之訓期為五週。
  本訓練之課程,以增進受訓人員晉升薦任官等所需工作知能為目的,並
  由保訓會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