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申請須知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2月17日

制定依據

1.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4日
為防治動物傳染病之發生、傳染及蔓延,特制定本條例。本條例未規定者
,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2. 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104年5月19日 (現行法規)
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為尊重動物生命,增進動物福利,維護公共安全
及促進人與動物之和諧關係,特制定本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