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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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高級中學教師每週任課節數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3月5日

制定依據

1. 高級中學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4年9月22日廢止 (現行法規)
高級中學專任教師及兼任導師、行政職務者,其每週教學時數,由該管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