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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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新生分發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4月20日

制定依據

1.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088年07月29日
  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本法第四條第二項劃分學區時,應顧及學校容
  量,並保障學區內學生優先就學之權利;其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
  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相鄰直轄市、縣(市)地區之學區劃分,得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
  實際狀況協商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