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辦理失能者營養餐飲服務計畫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1日

制定依據

1. 老人福利法 中華民國109年5月27日
為提高家庭照顧老人之意願及能力,提升老人在社區生活之自主性,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下列社區式服務:
一、保健服務。
二、醫護服務。
三、復健服務。
四、輔具服務。
五、心理諮商服務。
六、日間照顧服務。
七、餐飲服務。
八、家庭托顧服務。
九、教育服務。
十、法律服務。
十一、交通服務。
十二、退休準備服務。
十三、休閒服務。
十四、資訊提供及轉介服務。
十五、其他相關之社區式服務。
2. 長期照顧服務法 中華民國110年6月9日 (現行法規)
為健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確保照顧及支持服務品質,
發展普及、多元及可負擔之服務,保障接受服務者與照顧者之尊嚴及權益
,特制定本法。
長期照顧服務之提供不得因服務對象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婚姻、
年齡、身心障礙、疾病、階級、種族、宗教信仰、國籍與居住地域有差別
待遇之歧視行為。
3. 衛生福利部長照服務發展獎助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3日
一、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長期照顧服務資源發展獎助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所定獎勵及補助(以下簡稱獎助)事項,特訂定
    本要點。
4. 臺北市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辦法 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 (現行法規)
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加強輔導法人、機構、學校或團體推展臺
北市社會福利服務,改善設施設備及充實服務方案,以提昇社會服務品質
,特訂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