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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貓空地區申請營利事業暫行認許建築物結構及公共安全評估檢核表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7月4日
制定依據
1.
臺北市貓空地區營利事業暫行輔導管理辦法
中華民國100年06月30日停止適用 (現行法規)
第十二條
本暫行辦法所需書表格式,由各相關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