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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暨所屬各工程處辦理員工考績(成)流程專案機密 維護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3月20日
制定依據
1.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中華民國92年9月29日廢止 (現行法規)
第一條
為確保國家機密,維護國家安全及國家利益,特訂定本辦法。
2.
公務人員考績法
中華民國096年03月21日 (現行法規)
第一條(適用範圍)
公務人員之考績,依本法行之。
3.
臺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會議機密維護實施要點
中華民國092年12月04日廢止 (現行法規)
一、為加強會議機密維護,特依據「國家機密保護辦法」,訂定「臺北市 政府暨所屬機關會議機密維護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