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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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各國民中小學評選採購教科書注意事項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9月16日

制定依據

1. 國民教育法 中華民國100年01月26日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教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教
  科圖書審定委員會由學科及課程專家、教師及教育行政機關代表等組成
  。教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組織由教育部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