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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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縣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大學推薦甄選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8月24日

制定依據

1. 大學招生策進會大學推薦甄選入學共同招生辦法 中華民國086年12月16日 (現行法規)
  高級中等學校辦理推薦工作,應依主管機關之規定成立推薦委員會,並
  訂定推薦原則及程序等有關規定,在校內公布後審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