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會之調查處理,不受該事件司法程序是否進行及處理結果之影響。 前項之調查程序,不因行為人喪失原身分而中止。
為預防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防治準則;其內容應包括學校安全規劃 、校內外教學與人際互動注意事項、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處 理機制、程序及救濟方法。 學校應依前項準則訂定防治規定,並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