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為辦理特定業務設家畜疾病防治所、體育場、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 心、家庭教育中心、各垃圾處理場、各地政事務所、各鄉(鎮、市)戶政 事務所、各鄉(鎮、市)衛生所等二級機關,分別受各業務主管處之督導 ,其組織規程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