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51
人,瀏覽人次:
89259349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桃園縣教育審議委員會設置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5日
制定依據
1.
教育基本法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 (現行法規)
第一條(立法目的)
為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確立教育基本方針,健全教育體制, 特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