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桃園縣政府所屬中小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實施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3月05日

制定依據

1. 教師進修研究獎勵辦法 中華民國85年10月9日
  服務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主動薦送、指派或同意教師參加各項進修
  、研究,應考慮學校人員調配狀況;並應依據學校發展需要,審查教師
  進修、研究計畫,以免影響學校教學及行政工作。
  教師參加進修、研究之資格、條件及程序,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規定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