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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中市救護車收費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12日
制定依據
1.
緊急醫療救護法
中華民國096年07月11日
第二十條
救護車執行勤務,應依據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訂定之 收費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