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96
人,瀏覽人次:
90813826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中市建築物造價標準表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0月21日
制定依據
1.
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106年12月29日 (現行法規)
第四條
建築物之造價計算標準,由都發局定之。雜項工作物之造價,應由建築師 覈實估算,由都發局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