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59
人,瀏覽人次:
96032459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南市家庭暴力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與交付處所設置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09日
制定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