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加速公款收付、確保公款與公有財物保管安全及健全機關內部財務 控管機制,特訂定本手冊。
一、為統一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國立學校及國營事業(以下簡稱各機關 )之車輛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定本手冊。
一、為健全公用物品(以下簡稱物品)管理作業制度,提升使用效能,特 訂定本手冊。
本點未修正。
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為統一管理市有財產,特制定本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