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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雄市水利設施遷移補償費查估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5月14日
制定依據
1.
高雄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及救濟自治條例
中華民國107年5月31日 (現行法規)
第二十條之一
水利設施遷移之補償標準,由本府水利局另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