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69
人,瀏覽人次:
82425009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門縣殯葬設施查核評鑑及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31日
制定依據
1.
殯葬管理條例
中華民國99年1月27日
第三十四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轄區內殯葬設施,應每年查核管理情形, 並辦理評鑑及獎勵。 前項查核、評鑑及獎勵之實施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