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總統府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小組設置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4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4月26日終止適用(中華民國95年4月25日總統核定自95年4月 26日終止適用)(中華民國95年5月5日總統府秘書長華總人一字第095100 26820號函)
法規體系: / 總統 / 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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