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研究院南部院區車輛停放管理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3日中央研究院南服字第1132700744號函訂定全文7點
法規體系: / 總統 / 通用

立法總說明

本院南部院區建築物附設停車場為管理南部院區車輛停放,擬訂「中央研
究院南部院區車輛停放管理原則」共七點,其要點如次:
一、揭示設置本管理原則之目的。(第一點)
二、明定本管理原則之管理單位。(第二點)
三、訂定車輛停放空間規劃。(第三點)
四、訂定停車對象及計費、退費標準。(第四點)
五、明定車輛停放管理原則。(第五點)。
六、規劃車輛應遵守事項。(第六點)
七、明定車輛停放違規項目及處理方式。(第七點)

法規異動

訂定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