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一般替代役役男戶籍地服役分發作業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2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2月21日內政部訂定發布全文5點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役政

立法總說明

為推動役男返鄉服務,貢獻所學回饋鄉里,彰顯替代役服務效能,爰依一
般替代役役男訓練服勤管理辦法,結合役男志願辦理戶籍地分發,訂定「
一般替代役役男戶籍地服役分發作業原則」,共計五點,其要點如下:
一、明定本原則之訂定目的。(規定第二點)
二、明定需用機關辦理役男服勤單位(處所)分發作業之優先順序(規定
    第三點)。
三、考量需用機關實務運作,爰明定其他注意事項(規定第四點)。

法規異動

訂定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