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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各機關學校師級醫事職務級別訂列基準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95年8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8月1日起停止適用(中華民國95年8月7日銓敘部部特一字第0 952669691號函發布自95年8月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內政
/
警政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0年1月30日銓敘部九十銓一字第1985708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4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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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5年8月1日起停止適用(中華民國95年8月7日銓敘部部特一字第0 952669691號函發布自95年8月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