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設技勤訓練中心、一般學科部、通識教育中心、學員生指揮部、勤務
連。
〔立法理由〕 一、現行國軍教育體制,僅本校為國軍唯一「基礎教育兼辦兵科訓練」之
複合式教育、訓練學校,除負責本軍各專長技勤軍、士官基礎教育外
,亦肩負進修、深造、專業專精、技能檢定、外語訓練等兵科教育訓
練。
二、考量未來整體教育體系規劃等因素,並參考友軍教育體制,規劃將基
礎教育及兵科教育訓練班隊教、訓分離,及配合本校編制現況及實務
運作,軍事學科部裁撤,成立技勤訓練中心,爰酌作文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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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一般學科部、通識教育中心及各學系(科)各置主任一人。
前項所定主任採任期制,部主任、中心主任、系主任就具備專任副教授以
上資格者遴選,科主任就具備專任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遴選,報請司令部
核定後,由校長聘兼之;職務之任期、續聘、解聘之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依本校相關遴選規定辦理,並呈報司令部核定。
〔立法理由〕 一、依軍事教育條例第九條第三項規定,科主任遴選應具備專任助理教授
以上資格,爰修正第二項規定,並酌為文字修正。
二、第一項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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