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強化後備軍人及輔導幹部急難轉介服務 指導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自九十六年一月十二日訂定生效,曾於一百 零二年六月三日修正生效。茲配合國防組織調整,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 成立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原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改隸於該署,銜稱調整 為「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爰修正本要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