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各級輔導組織工作會報召開實施規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5月4日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全後動組字第111 0013654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9點(原名稱:國防部後備指揮部各級輔導 組織工作會報召開實施規定)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防 / 後勤

立法總說明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各級輔導組織工作會報召開實施規定(
以下簡稱本規定)自一百年一月二十五日訂定生效,曾於一百零四年七月
十六日修正生效。茲配合國防組織調整,自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成立國防
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原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改隸於該署,銜稱調整為「國防
部全民防衛動員署後備指揮部」,爰修正本規定。

法規異動

修正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