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各分局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財政部臺財人字第 10200626600號令修正發布第13 條及第4條附表,並自102年9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財政 / 處務

法規異動

修正

  各分局得設之課、室,如附表。

  本細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細則修正附表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九月一日施行。